文/妖小妖
(识局微信公共账号zhijuzk)
一
LV告茉莉奶白,判了千万。案子本身不复杂,茶饮品牌用了近似LV老花的图案,侵权事实清楚。
但网友翻出了老账:LV老花,跟中国传统的宝相花纹,怎么那么像?
宝相花纹,隋唐就有了,敦煌壁画里到处都是。LV老花1896年才设计出来,官方也承认受东方纹饰启发。启发归启发,人家注册了商标,法律保护。
公众的情绪,能理解。老祖宗传了千年的东西,怎么成了别人的“专属”,中国人自己用还得赔钱?
二
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。
迪奥马面裙、某品牌挪用青花瓷元素,类似的争议已经好几次了。每次都是舆论热闹一阵,然后不了了之。因为现行的商标法,保护的是“在先注册”,不是“历史溯源”。谁先注册,谁就有权。千年传承,在法律面前不如一张申请单。
问题一直摆在那儿:我们的文化遗产,正在被现代商业规则“圈占”。
三
有意思的是,同一天,另一条商标新闻上了热搜。浙大校徽“求是鹰”全类别商标注册公告。网友调侃:“浙大可以去告阿玛尼了!”因为阿玛尼的logo也是一只鹰。
玩笑归玩笑,但浙大这步棋,走得清醒。
去年12月就申请了,走正常流程,跟LV案无关,更不是“连夜抢注”,律师说这是防御性保护。全类别注册,意味着求是鹰这个符号,在商业领域被完整保护起来。以后谁想蹭,法律上过不去。
这背后的逻辑很现实:主动把自己文化符号的篱笆扎紧,是应对商标规则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。
四
可是,一个浙大注册了求是鹰,千千万万个“宝相花”“云纹”“缠枝纹”呢?
靠一家一所去注册,不现实。传统纹样是集体遗产,不能归任何个人或机构私有。但如果不注册,就可能被他人注册,然后反过来限制我们的使用。
这不是危言耸听。很多传统纹样在国外已被注册成商标,国内企业出口时反而受限。
所以,光靠个体行动不够,需要系统性方案。
有人建议建立国家传统纹样数据库,把经典纹样数字化备案,明确为公有领域资源,任何人都不能通过商标权独占。这个思路值得推进。
同时,鼓励国内品牌积极挖掘、创新使用传统纹样,在商业中赋予它们新的生命力。你用得越多、越早,就越能形成事实上的权利。法律不保护“沉睡”的文化。
五
LV不是第一个拿传统纹样做文章的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只要商标规则不变,类似的争议还会再来。
但每一次争议,都在提醒我们:老祖宗的智慧,不能只放在博物馆里供着,得用现代的方式去守护。我们有千年文化,但现代商业规则只有几百年历史。怎么用新规则保护老遗产,是我们必须补的课。